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2-10 點擊: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傳統村落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支持開展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要求,扎實推進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
(二)工作原則。堅持“守護中華農耕文明,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初心使命,以“保護為先、利用為基、傳承為本”為工作原則,按照“村民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助力”的方法路徑,有針對性、系統地挖掘、保護、利用、傳承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實現留住鄉親、護住鄉土、記住鄉愁。
(三)工作目標。全面總結前期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工作成效,進一步強化中央指導,加強跨省域統籌。2026—2028年,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支持部分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特色突出的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開展相應主題的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工作,打造一系列優秀的國家級文化名片,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根植于農耕文明的中華文明生生不息。
二、支持方式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創新支持方式,優化中央頂層設計、加強省級統籌規劃、壓實縣級主體責任,整體推進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工作。
(一)優化頂層設計。2026—2028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綜合考慮國家重大文化主題、傳統文化特色和地域特征等因素,分年度確定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主題,對風貌接近、文化同源、習俗相似的傳統村落片區進行統一規劃,跨省域打造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推動加強省際聯動,統籌整合鄉村振興、文化旅游、文物保護等資源,引導不同省份聚焦相同優秀傳統文化主題,有序推進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
(二)加強省級統籌。省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圍繞國家層面確定的建設主題,分年度選擇適合本省份實際的1—2個主題,推薦符合條件的縣申報承擔相應主題建設任務,每個縣申報1個主題。相關省份一般可以推薦不超過2個縣參評,個別省份2026年申報數量根據重點績效評價結果調整(見附件1)。“十四五”期間獲得過中央財政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補助資金支持的縣不再予以支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分類確定不同縣的政策定位、建設主題、發展路徑等,指導相關縣科學編制工作方案,做到主題鮮明、特色突出、錯位發展,避免相關縣各自為政、同質化建設。
(三)壓實縣級責任。2026—2028年,分三批支持若干縣,每批縣的建設期為兩年。縣級人民政府須按照專家評審通過的工作方案開展具體工作,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文化要素特征、村民生產生活需求等優化項目選擇,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度;加強機制建設和經驗探索,完善法規制度、規劃標準、投融資機制及相關配套政策,建立以村民為主體的保護機制,增強傳統村落內生發展動力。
三、支持內容
(一)支持標準。中央財政對入選縣給予定額補助,每個縣的補助標準為5000萬元,資金分兩年下達。
(二)支持內容。中央財政資金可用于支持保護修繕公共傳統建筑,傳承傳統建筑營造技藝,培育傳統建筑工匠;挖掘和傳承當地特色文化、鄉風民俗、祖傳家訓、民間藝術等歷史文化資源,編寫村史村志;開展數字化保護;實施風貌整治,優化傳統村落公共環境;完善與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如水、電、路、氣、垃圾、污水、消防、防災減災等設施);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等。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栽盆景、搭風景”等形象工程,堅持不搞大拆大建,注重鄉土味道,保留鄉村風貌。相關縣要統籌使用好中央和地方相關資金,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2026—2028年,每年由省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相關縣編制工作方案,聯合行文報送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申報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文件、涉密內容,除報送兩部門的正式文件外,申報縣實施方案及相關支撐材料一律報送電子版。2026年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申報要求見附件1,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2026年)工作方案編制參考大綱見附件2,相關材料請于2026年3月15日前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競爭性評審。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地方申報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得分確定入圍名單,按程序進行公示后,確定納入支持范圍的相關縣。
(三)日常監督和績效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將定期調度納入支持范圍的相關縣工作完成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財政部門要指導相關縣制定績效目標(參照附件3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績效指標體系),督促相關縣開展績效自評,于每年3月底前以省為單位將前一年的績效自評情況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聯系。
(四)工作要求。各申報縣應按要求編制工作方案,堅持勤儉節約、務實高效。各地不得委托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其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參與工作方案的編制工作;不得簡單交給中介機構或技術團隊“編本子、講故事”,印制豪華材料。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明確的數量和要求,做好擬支持縣的推薦、材料報送等工作,并對報送內容真實性負責。對不按要求報送或申報內容明顯不實的縣,將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6年2月4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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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申報要求.doc
附件2.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2026年)工作方案編制參考大綱.docx
附件3.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績效指標體系.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