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制造強市政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1-30 點擊:次
銅陵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制造強市政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25年修訂)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聚力打造智造新銅都,特制定本辦法。
一、聚力制造能級提升
(一)支持企業新型技術改造。
1.聚焦我市產業鏈升級方向,政策重點向“三化”改造傾斜。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范圍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按2024年新增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單臺設備不含增值稅價不低于10萬元,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設備單臺不含增值稅價不低于50萬元)的相應比例補助,補助金額實行總額控制,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
①支持高端化改造。支持優勢行業領域企業實施產品升級換代、附加值提高、產品質量提升改造項目;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流程、新材料和先進制造系統、智能制造設備及大型成套技術裝備等實施技術改造,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最高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②支持智能化改造。支持企業應用智能裝備與系統、物聯網技術、大數據應用等新一代技術實施智能化改造,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最高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③支持綠色化改造。支持有色、化工、鋼鐵、建材四個行業企業應用先進節能節水節材降碳等綠色工藝、技術及裝備,實施以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和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為重點的綠色化改造,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最高6%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即申即享)
(二)支持企業做精做優。
2.對2024年獲得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落戶且當年研發投入不低于100萬元,已獲外省評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二、聚力企業提檔升級
3.對新建投產首次進規的工業企業,項目獎補資金兌現期間正常生產經營,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首次由“規下”升“規上”的工業企業,項目獎補資金兌現期間正常生產經營,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4.對首次認定的省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三、聚力創新能力提優
(一)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5.對凡工信系統新認定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產品和安徽工業精品,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6.支持“三首”產品研發。對獲評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企業,按每款產品分類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7.支持企業參與軍民融合。對2024年新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新獲得一級、二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裝備科研生產備案管理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2萬元和10萬元;對新獲得A類、B類武器承制單位資格證書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2024年新獲得省級軍民融合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給予50%的配套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二)支持企業產品創新。
8.對凡工信系統新認定的三品示范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四、聚力實數融合提效
9.對首次獲得安徽省大數據培育企業認定的,按照省市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免申即享)
10.對數據產品年度交易金額首次達到30萬元且小于1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8萬元獎勵;對年度交易金額首次達到100萬元且小于5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對年度交易金額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年度交易金額的計量時段為上一個自然年,計量依據為數據交易機構出具的交易憑證,當擬補助金額總數超過當年度資金預算的,實際補助金額按比例折算,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免申即享)
11.市財政安排購買服務資金用于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等扶持產業發展方面的支出。(即申即享)
五、聚力綠色發展提標
12.對2024年完成關閉退出驗收的銅礦、鐵礦、鉛鋅礦和金礦礦山企業分別獎勵40萬元。同時對照《安徽省鐵礦等十四個礦種采選行業準入標準》規定的現有礦山最低建設規模要求,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萬噸/年另行獎勵5萬元,另行獎勵最多不超過10萬元。對“十四五”結束前完成關閉退出驗收的銅礦、鐵礦、鉛鋅礦和金礦礦山企業,在上述獎勵基礎上追加獎勵4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3.對2024年完成關閉退出驗收的方解石礦、采石場、膨潤土礦礦山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同時對照《安徽省鐵礦等十四個礦種采選行業準入標準》規定的現有礦山最低建設規模要求,在此基礎上方解石礦、采石場生產建設規模每增加1萬立方米/年,另行獎勵2萬元,另行獎勵最多不超過10萬元;膨潤土礦以1萬噸/年的生產建設規模為基準,每增加1萬噸/年,另行獎勵2萬元,另行獎勵最多不超過10萬元。對于“十四五”結束前完成關閉退出驗收的方解石礦、采石場、膨潤土礦礦山企業,在上述獎勵基礎上追加獎勵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六、聚力產業生態優化
(一)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4.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5.對新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二)支持研發平臺建設。
16.對凡工信系統新認定的工業設計中心且獲得工信系統工業設計獎項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對凡工信系統新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對凡工信系統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且符合納入科技活動統計報表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與科技部門的企業研發中心不重復享受)(免申即享)
(三)支持企業融資。
17.為符合政策條件的小微企業、個人提供最高不超過400萬元、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服務。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并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即申即享)
(四)支持外貿保穩提質。
18.支持應對貿易進出口風險。對中小進出口企業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按不超過40%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9.支持開拓國際市場。根據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支持中小進出口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對參加境外國際展會的給予定額補貼。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縣(區)先兌現,市級后補助,省、市兩級不重復享受。(免申即享)
七、項目申報審核程序
(一)各政策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編制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年度申報通知。
(二)各相關企業一律通過“皖企通”平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其中免申即享項目由部門發起,企業確認),縣(區)政策主管部門、市直部門按照“皖企通”平臺操作流程進行審核。
(三)政策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銅陵市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管理辦法》(財績〔2021〕10號)執行,對申報的企業(項目)認真進行比對、審核,對預警項目逐項說明理由并附佐證材料。
(四)對涉企系統比對通過的項目,在市直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匯總市直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并會同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相關資金。
(五)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享受國家、省、市政策支持,獎補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予以兌現。
八、監督管理
(一)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按照相關會計準則進行財務核算,規范使用資金。
(二)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蹤項目進展并抽查審計,確保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對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要進行檢查、評估,績效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三)嚴肅財經紀律,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重復申領財政資金以及擠占、截留或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經撥付的專項資金,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處罰。
九、附則
本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數據資源局負責解釋。
銅陵市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25年修訂)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銅陵市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資金管理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的使用范圍及方式
(一)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1.實施市科技重大專項。聚焦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重點支持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推動事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利益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開發重大創新產品,轉化重大科技成果,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支持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2.實施市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聚焦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圍繞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社會發展、對外合作等領域,突出需求和應用導向,支持產業技術攻關和先進技術成果推廣應用示范,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支持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3.對爭取到省科技重大專項或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的單位,按省支持資金同等金額、最高500萬元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與銅官區、郊區按5:5比例承擔,市財政與銅陵經開區、義安區、樅陽縣按3:7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二)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4.對新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用于支持平臺依托單位實施研發項目。(免申即享)
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安排120萬元科技孵化資金用于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組織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銅陵賽區)賽事活動補助及獲獎企業獎勵。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三)組建產學研協同創新機構
6.市政府與大院大所共建技術轉移中心的,在協議有效期內,每年給予100萬元補助,其中50萬元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由市科技局兌現。特別重大的技術轉移中心經費補助額度,由市政府研定。市科技局兌現的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7.安排1200萬元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展中心專項資金,其中200萬元以績效考核兌現方式用于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展中心日常運營,1000萬元用于支持我市企業與中科院系統科研機構合作項目建設,包括共建研發平臺、聯合科研攻關、科技成果產業化以及用于投資安徽中科皖江新興產業技術有限公司參股科研團隊公司等。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
8.對上年度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五)推進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9.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推進省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爭先進位、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大院大所產學研對接活動及高層次人才團隊招引、項目管理、科技統計、科學技術普及、國防科技動員以及政府采購數據信息平臺等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六)推動質量強市戰略
10.對新獲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80萬元;對新獲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30萬元;對新獲銅陵市市長質量獎、銅陵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2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1.對主導制定(排名第一)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徽省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標準一次性獎勵40萬元、20萬元、8萬元、5萬元;對參與制定(排名2—3名)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標準一次性獎勵20萬元、8萬元、5萬元,同一項標準有2個或以上企業符合條件的,僅對排名最靠前的1個企業給予獎勵;除國際標準外,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企業的標準起草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對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對標達標平臺發布的企業,每項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同一企業當年度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6萬元。對獲得“企業標準領跑者”榮譽的企業,每項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同一年度同一企業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10萬元。對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2.對新獲AAA級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3.對新獲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HACCP)的食品生產企業,給予7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七)加強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
14.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對新獲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列入省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的企業,通過驗收后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5.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對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獲國家級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機構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獲省級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機構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6.對開展專利托管的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當年托管我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微企業數量達到100家、50家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7.對企業開展專利、商標質押貸款,1000萬元以下(含)的給予不超過1萬元補助,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助(具體補助金額根據年度預算資金安排和項目審核情況確定)。同一企業當年累計補助最高5萬元。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即申即享)
第三條 項目申報審核程序
(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編制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適時下發年度項目申報通知。
(二)各相關企業一律通過“皖企通”平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其中免申即享項目由部門發起,企業確認),市直部門按照“皖企通”平臺操作流程進行審核。
(三)市直部門嚴格按照《銅陵市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管理辦法》(財績〔2021〕10號)規定執行,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比對、審核,對預警項目逐項說明理由并附佐證材料。
(四)對涉企系統比對通過的項目,在市直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市直部門負責匯總審核意見,并會同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相關資金。
(五)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享受中央、省、市政策支持,獎補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予以兌現。
第四條 監督管理
(一)專項資金主要采取先行投入、以獎代補、貸款貼息、后補助以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支持方式。對資金使用具有可選擇性、不明確扶持對象和標準的項目,可采用公開競爭、“揭榜掛帥”或專家評審等方式,在眾多被選項目中選擇能夠實現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使用效益較高或實施成本較低的項目予以支持。
(二)建立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制度。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對項目進度及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預算調整的依據。
(三)嚴肅財經紀律。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重復申領財政資金,以及擠占、截留或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經撥付的專項資金,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處罰。
第五條 附 則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銅陵市現代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25年修訂)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的使用范圍及方式
(一)加快推進農業產業發展
1.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對優質農產品加工企業每個獎補6萬元。對2024年已認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獎補10萬元/個。(免申即享)
2.支持搭建農交會平臺。對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市外舉辦的農交會的企業每個獎補0.5萬元。(免申即享)
3.支持地方特色畜禽和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對列入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單位,完成年度保種任務并開展良種推廣利用的,每個獎補20萬元。對2024年度通過國家級、省級新品種審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補40萬元、30萬元。(免申即享)
4.對規模養殖場貸款予以貼息。貼息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銀行貸款一年貼息比例不超過2%(不得同時享受其他貼息政策)。(免申即享)
5.支持農業品牌發展。對新認證和再認證的有機農產品每個獲證主體獎補4萬元。(免申即享)
6.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對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補貼,市級補助標準為440元/頭,補貼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申即享)
7.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行動。對2024年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的規模養殖場,驗收合格后每場獎勵5萬元。(免申即享)
8.爭創省智慧農(牧、漁)場。對2024年獲評省智慧農(牧、漁)場(數字農業工廠)的主體每個獎補20萬元(已享受過市支持數字農業發展政策資金或省數字農業工廠項目資金的,不再重復享受)。(免申即享)
9.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對新獲得美麗休閑鄉村稱號的,給予獎補5萬元/個。(免申即享)
10.高標準水稻機插秧示范點獎補。對高標準水稻機插秧示范點獎補10萬元/個。(免申即享)
11.糧油產能提升。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單產提升工程,在全市所有涉農鄉鎮(含普農集團)梯次打造一批百畝攻關田、千畝示范方、萬畝高產片,集成試驗示范糧油生產新技術、新模式,推進“四良兩優”工程,促進大面積均衡增產。對百畝攻關田補助1萬元、千畝示范方補助2萬元、萬畝高產片補助5萬元。(免申即享)
12.優質畜禽產品供應基地獎補。對優質畜禽產品供應基地每個獎勵10萬元。(免申即享)
(二)加快促進生態林業發展
13.國土綠化提升。對實施一般人工造林、石質山造林的主體,分別獎補100元/畝、160元/畝;對實施油茶等木本油料造林的主體,額外獎補100元/畝;對實施退化林修復、中央森林撫育、省級森林撫育示范片的主體,分別獎補30元/畝、12元/畝、12元/畝。對成功創建省級森林城市、森林城鎮的,分別獎補20萬元/個、10萬元/個。(即申即享)
14.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參照2024年度補助標準,對集體和農戶所有的公益林,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按每年每畝6元、4元、10元標準補助;對國有公益林,國家級、省級分別按每年每畝10元、3元標準補助(不含市級對縣〈區〉提高補償標準部分的1/3獎補)。(即申即享)
15.林草良種選育。對通過國家、省審定的林草良種,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獎補;通過國家、省認定的林草良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補,后期再通過審定的林木良種,分別補齊8萬元、5萬元。(免申即享)
16.林業產業發展。對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市外舉辦的林業展會的主體每個獎補0.5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林業龍頭企業、省級林業龍頭企業、省級特色林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園區、省級森林康養基地的,每個分別獎補8萬元、3萬元、3萬元、3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林業合作社示范社、家庭林場的,每個獎補2萬元。(免申即享)
第三條項目申報審核程序
(一)政策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編制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年度申報通知。
(二)各相關企業一律通過“皖企通”平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其中免申即享項目由部門發起,企業確認),政策主管部門按照“皖企通”平臺操作流程進行審核。
(三)政策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銅陵市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管理辦法》(財績〔2021〕10號)規定執行,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比對、審核,對預警項目逐項說明理由并附佐證材料。
(四)對涉企系統比對通過的項目,在市直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政策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相關資金。
第四條 監督管理
(一)建立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制度。政策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進度及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預算調整的依據。
(二)嚴肅財經紀律。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重復申領財政資金以及擠占、截留或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經撥付的專項資金,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處罰。
第五條 附 則
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25年修訂)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結構優化,深化“鍛長補短”,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支持重點及方式
(一)促進內外貿高質量發展政策
1.對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基地、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80萬元、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在續創或重評中獲得同級同類稱號的不重復獎勵。與省級政策不重復享受。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2.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夜間經濟”示范街區稱號或小店經濟試點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特色街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商場的主體,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省市同類政策不重復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3.對獲得五葉級、四葉級、三葉級中國綠色飯店(含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稱號的主體,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6萬元;對獲得國家五鉆級、四鉆級、三鉆級酒家稱號的主體,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6萬元。上述稱號已享受省級財政資金獎勵的不重復享受。同一法人企業獲評上述不同稱號的按最高級別享受一次獎勵,同一連鎖品牌不同公司法人分別獲評的按最高級別僅享受一次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4.對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銅都老字號品牌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在續創或重評中獲得同級同類稱號的不重復獎勵。省市同類政策不重復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5.對寄遞企業到港件投遞到我市行政村服務網點的,給予每件0.3元補助(同一企業年最高補助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6.對通過銅陵(皖中南)保稅物流中心(B型)開展進出口業務40票以上的企業,對其在銅陵(皖中南)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報關的手續費用給予每票260元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年。獎補資金由市、銅陵經開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二)文化旅游休閑業獎補政策
7.對于文化產業園管理類企業打造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為園區建設發展所新增的銀行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予以利息補貼,單個項目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8.對文化企業原創文化產品,納入市級以上重點文藝創作項目,根據項目備案、取景地點、播放時間段等要求,按照“事先申報選題、事后擇優獎補”的原則進行扶持,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原創舞臺劇在文旅部門備案,在國內外演出場次超過20場,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9.獲評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獎勵20萬元;獲得宣傳文化等相關部門設立的全國或省級重大文化產業類獎項,分別獎勵10萬元、3萬元。對參展經認定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展會的企業,每場給予15萬元展位費用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10.對招徠游客來銅(過夜)的旅行社,按每名游客30元/夜給予補助;對組織自駕游車隊來我市游覽且至少在我市住宿1晚的旅游企業及組織,一次性組織20輛車60人(含)以上的,獎勵6000元,一次性組織40輛車100人(含)以上的,獎勵1.2萬元;對吸引開通來銅“旅游大巴直通車(過夜)”的旅行社,當年接待100臺次以上(30座以上),獎勵200元/臺次。根據當年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實際撥付金額,按各單位申報金額占比予以兌付。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即申即享)
11.對新評為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4A級旅游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200萬元、28萬元。對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獎勵100萬元、10萬元;獲得文旅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旅游新業態及旅游服務類等品牌,分別獎勵20萬元、5萬元。對獲得“皖美金牌”“皖美銀牌”的民宿分別獎勵5萬元、1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12.獲得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品牌的,分別獎勵30萬元、5萬元;獲得文化和旅游部動漫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類示范基地(園區)、分別獎勵20萬元、3萬元;獲得省文旅產業“十佳謀劃項目”或“十佳落地項目”的獎勵3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三)養老服務業獎補政策
13.對新建、擴建或租賃經營床位數10張以上且床位利用率不低于30%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經民政部門認定后,對2023年1月1日之前開工建設和改造的養老機構按新建、擴建和租賃場地改造分別給予每張床位1萬元、1萬元和0.8萬元的建設補助,對自2023年1月1日后開工建設和改造的養老機構按新建、擴建和租賃場地改造分別給予每張床位0.6萬元、0.6萬元和0.2萬元的建設補助。社會力量新建、改擴建的智慧養老機構床位,在現行一次性建設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予以補助。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建設補助在機構正常運行1年后,分4個年度支付到位,首次支付為補助標準的40%,之后每年按20%發放。補助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即申即享)
14.社會辦養老機構和公辦醫療機構舉辦的養老機構,以及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根據建床老年人失能失智程度享受運營補助。對評估為輕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0元、400元、600元、600元的標準參與補助核算,特困老年人和評估等級為能力完好的老年人不納入核算范圍。創建智慧養老機構的,自創建達標下一年度起,按現行運營補助標準提高10%參與補助核算。根據當年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實際撥付金額,按各養老機構申報金額占比兌現運營補助。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服務質量檢查,按等級評定結果發放補貼,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養老機構分別按照實際兌現運營補助的110%、105%、100%、80%、70%標準發放,對服務質量檢查未達標或發生安全事故的養老機構,不予補助。運營補助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3:7比例承擔。(即申即享)
15.社會力量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予以利息補貼。養老機構貸款利息和貼息金額由縣級民政部門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出具審驗報告。貸款貼息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3:7比例承擔。(即申即享)
(四)促進集聚區發展政策
16.對于新認定的省級服務業集聚區(示范區),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40萬元。(免申即享)
(五)物業服務考核獎勵
17.對準物業管理工作考核排在前六名的社區予以獎勵,按第1名、第2至3名、第4至6名分別獎勵25萬元、12.5萬元、6萬元。對物業服務綜合考核排在前六名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獎勵,按第1名、第2至3名、第4至6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免申即享)
(六)糧食應急體系建設項目獎勵
18.對當年認定為省、市級糧食應急加工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2萬元、1萬元補助;對當年認定為省級或市級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給予每家網點1萬元補助;對當年認定為省、市級糧食應急儲運企業(糧食應急配送中心、糧食應急保障中心),分別給予每家企業2萬元、1萬元補助;對當年既認定為省級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又認定為省級糧食應急配送中心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3萬元補助。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19.對2024年獲得“中國好糧油”“安徽好糧油”產品名錄的企業分別予以3萬元、2萬元獎勵。對參加國家、省組織的糧交會的參展企業,每場給予5000元補助。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免申即享)
(七)延續性兌現政策
20.對《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24年修訂)》中延續性兌現部分,納入本年度政策進行兌現。(免申即享)
第三條 資金的申報、審核與撥付
(一)各政策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編制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年度申報通知。
(二)各相關企業一律通過“皖企通”平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其中免申即享項目由部門發起、企業確認),縣(區)政策主管部門、市直部門按照“皖企通”平臺操作流程進行審核。
(三)各政策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銅陵市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管理辦法》(財績〔2021〕10號)規定,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比對、審核,對預警項目逐項說明理由并附佐證材料。
(四)對涉企系統比對通過的項目,在市直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匯總市直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并會同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同意,由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
(五)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享受中央、省、市政策支持,獎補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予以兌現。
第四條 監督管理
(一)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按照相關會計準則進行財務核算,規范使用資金。
(二)各政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蹤項目進展和抽查審計,確保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對專項資金使用績效進行檢查、評估,績效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三)嚴肅財經紀律,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重復申領財政資金以及擠占、截留或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經撥付的專項資金,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處罰。
第五條 附 則
本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各政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